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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吼直播服务协议

欢迎您(以下称为“甲方”)申请使用由北京微吼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提供的微吼网络直播平台服务,为了保障甲方的权益,请您在申请购买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甲方应当在购买微吼网络直播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甲方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乙方咨询。若甲方同意本协议,即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乙方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即对甲方产生约束效力。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约定,甲方可立即停止申请购买程序。

第一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 甲方作如下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

(2)甲方的经营活动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

(3)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乙方作如下陈述和保证:

(1)乙方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的经营活动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

(3)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合同标的之网络平台服务:甲方已明确并理解此处所列出的合同标的所指的确切含义,即,微吼网络直播平台。

2、甲方在本协议所订购的产品被描述为:

    (1)乙方为甲方开通标准功能版微吼网络直播账户,直播账户的使用采取流量消耗的形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流量(具体以甲方选定的流量包为准),服务期限内甲方可自由使用账户内流量发起和观看直播,不限时长和次数。

    (2)当甲方账户流量不足时,乙方建议甲方提前购买流量包进行流量充值,以确保直播服务得以继续进行。

    (3)具体版本直播服务项目内容以乙方平台标示为准。为提升直播服务质量,乙方会对标准版直播服务项目进行更新、调整。甲方亦可选择购买专业版直播服务功能以将标准版直播服务功能进行升级。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流量单价为8元/GB,具体流量服务费用以甲方在乙方后台选定的流量包(流量包明确了所包含的流量数量)所对应的价格为准。

2、具体版本对应的功能费用以平台显示为准。

3、甲方对基于微吼直播平台获取的收益向乙方申请提现的,乙方有权收取甲方提现金额5%的手续费。涉及个人提现事宜,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代扣代缴义务。

4、甲方付款后,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提供的开票信息为甲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 服务质量

1、甲方的设备和因特网接入条件(建议上行独享有线带宽4M以上)应满足服务所要求的最基本的条件,乙方能够提供满足本协议所指服务的标准性能。

2、乙方于正常法定工作日上午9时整至下午18时整(法定节假日除外),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使用答疑服务、提供客户反馈的电子邮件咨询与答疑服务。

3、服务联络方式

(1)乙方服务网址:www.vhall.com

(2)乙方服务邮箱:customer@vhall.com

(3)乙方客服电话:400-888-9970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通过乙方平台,自由使用双方约定的平台所提供的所有功能,并得到乙方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因甲方欠费而暂停服务,暂停期间甲方仍有义务按本协议支付所欠各项服务费,但乙方应在甲方账户流量不足时给予甲方账户项下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

3、乙方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及乙方提供的直播平台的运营维护,乙方将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4、乙方提供7×24售后故障服务,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甲方能够联系到故障联系人,故障联系人在明确故障后及时进行反馈。

5、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对其利用本服务的经营行为、召开的会议等,在内容采集、处理、发布信息时,须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违反依据本协议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对乙方进行赔偿。即使乙方对于该等信息不承担责任,乙方仍有权随时删除其发现的该等信息,或在无法删除或制止的情形下,中止甚至终止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

6、甲方承诺,对于任何含有来自乙方的软件、资料以及站点信息,不得进行非法拷贝,复制,借用,销售,散发标的软件;不得对其进行任何逆向工程、解码或发现等价物。

7、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口令、密码等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账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8、除根据本协议或双方订立的其它书面协议的条款外,甲方不得转售、分发、作商业用途、作为分时或服务处使用或用于经营网站或利用服务牟利,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软件进行正常使用之外的增值商业行为,如易名和重新包装销售、在商业活动中作为免费赠品、培训、商业评估以及任何形式的再次租赁。

9、乙方可就甲方在微吼直播平台上公开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进行推广,甲方发起直播时未勾选“隐私设置”选项的视为允许公开。

第六条 协议期限

甲方购买的流量包自启用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甲方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赠送的流量包有效期为7天。流量包到期后自动失效。

直播服务相应功能有效期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

第七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在下述情形下,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4)一方在协议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3、若服务期限内甲方账户流量使用完毕且不再续费,本协议自动终止。

4、无论本协议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都有权收回所有分配给甲方的账号、电话接入号及架设在甲方处乙方的所有设备(如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甲方可随时根据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取得相应服务的,乙方应按照中断服务时间的二倍补偿甲方服务期限。

2、甲方违反依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义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协议总金额,并且乙方有权视情况在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

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平台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照甲方应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受到影响,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2、甲乙双方都不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迟延履行或未能履行相应协议项下的义务负责。为明确含义,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方在履行协议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出现严重电力或网络故障,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以及黑客或病毒攻击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采取必要措施向该第三方索赔。

4、本协议所指的服务平台如托管于公共互联网第三方数据中心,尽管乙方会尽力对其进行适用性考核,确认其达到和满足本协议所指的技术标准,但乙方在此声明不对第三方托管数据中心以及国家骨干网、甲方接入互联网的条件承担任何责任。

5、有限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任何情形下,乙方不对任何特别、附带及间接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商业信息损失、购买替代产品及/或服务或其它金钱损失等损害)负责。

6、有限保证:甲方理解并同意服务及相关软件均“按现状”和“可用性”提供。乙方或其第三方供应商明确否认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及适于特定非侵权目的之任何保证。

7、甲方了解乙方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乙方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甲方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乙方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甲方同意:即使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同意和乙方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对掌握或知悉的与对方业务、产品与服务、计算机程序、技术研发及企业服务等有关的一切数据、图纸、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电话资料、价格体系、市场信息和推广计划方案)等信息保守保密。

2、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应仅限于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人员,任何一方的知情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

3、双方因对本协议的签订和/或履行而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对方的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该第三方同意承担同等的保护隐私的责任。

4、双方同意上述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书有效期的限制,不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本协议终止后, 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机密。

5、若双方认为依本协议额外披露之其他资料属保密资料,双方应以书面修订本协议或另行签署保密协议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发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支付费用后生效。

2、本协议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3、如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需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